
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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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部门 生产 协作 安全管理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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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在多部门协作生产过程中为确保作业安全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规定涵盖了多种生产协作情形,如部门间产品转移、互派人员参与生产协作、借用设备设施进行加工生产以及技术、营销、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的活动。作业现场所属部门需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进行统一指挥。同时,现场应有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安保主管部门介入加强监管。所有作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特别是涉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需确认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或方案。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或安全隐患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划定警戒线。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审批、监管和防护程序。
《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业以及其他需要多部门协作生产的行业。尤其适用于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和复杂生产流程的企业。该规定旨在确保各部门在协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整体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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