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工安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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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木工 安全 职责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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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职责》讲解了木工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斧子、锤子等工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不得使用。打眼时需使用平顶锤,禁止面对面打。工作中应将工具放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以防掉落伤人。立柱子、线杆、门窗口时,上下要钉四个钉子,拉杆要牢固。木材加工应在地面完成,不得在脚手架和模板构件上进行。工作物应放在指定地点,大型工作物放置要平稳。往高处运料时,单人负重量不得超过 40 公斤,多人送料时步调要一致。大型物件需要抱杆吊运,物件下方不许站人。一般物件应由斜道杠运或用输送塔吊吊运,不得直接递送或上抛。木工作业场所应建立清扫制度,刨花和杂物要随时清理,并严禁吸烟。需要使用明火时,要经消防部门同意。带钉子的木板要及时拆除钉子以免扎脚。不准在天棚或梁架之间的安全隔板上行走,如必须通行时,应搭设临时通行板,宽度不能小于 3060 厘米。安装铺设梁架隔板时,应站在脚架上进行,不得站在墙上或梯子、凳子上作业。支模或拆模时应严格执行钉子随拆随清的责任制度。
《木工安全职责》适用于木工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从事建筑施工、家具制造、室内装修等工作的人员。这些安全职责不仅有助于保护木工自身的安全,还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因工具损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同时,该文件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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