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灯安全使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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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 使用 规程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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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安全使用规程》讲解了行灯在不同环境下的安全使用要求。规程指出,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而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电压不得超过12伏。安全电压应由双圈变压器供给,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或串联电阻降压供电。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变压器外壳必须接零,并且变压器低压边一端也必须接零,以防止火灾和爆炸。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为了防止短路事故,行灯变压器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在易燃、易爆场所及使用挥发性强的液体时,必须使用防爆式行灯。任何情况下,行灯变压器不得带入炉膛或金属容器内部使用,且严禁超负荷使用。
《行灯安全使用规程》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环境中需要使用行灯的场合,特别是化工、石油、冶金、建筑等行业。该规程对行灯的安全使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作业人员在各种复杂环境下的用电安全,减少因不当使用行灯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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