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大检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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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 大检查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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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制度》讲解了矿山企业每月的安全质量检查安排,具体规定了检查的时间、参与人员、检查内容、依据的标准以及问题处理方法。每月的第10天、第20天和月末一天被指定为安全质量检查日,特别是月末一天需结合工程验收进行细致检查。检查由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矿委会全体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工程师、机电科、带班长、瓦检员、各队队长、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检查内容涵盖矿建、土建、安装和工作生活各个系统、各个环节,重点放在防瓦斯、防煤尘、防跑车上。检查必须依据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所有应参加的人员、应检查的部位和查到的问题都达到“三个百分之百”。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需在汇报会上提出,并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限期解决。重大隐患需委派领导专门解决。每月三次检查要求有明确的检查结果,以数据反映问题,不得敷衍了事。未按要求组织或参加检查的人员将受到经济处罚或按旷工处理。
《安全大检查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尤其是煤矿企业。该制度旨在确保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适用于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委会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工程师、机电科、带班长、瓦检员、各队队长、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通过定期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矿山作业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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