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梯扶手高度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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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楼梯扶手 高度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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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扶手高度规定》讲解了民用建筑设计中关于台阶、坡道和栏杆的具体设计要求。具体来说,台阶的设置需满足踏步宽度不小于0.3米,踏步高度不大于0.15米,且不低于0.1米,同时踏步应具备防滑性能。对于人流密集的场所,当台阶高度超过0.70米且侧面临空时,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坡道的设计要求室内坡度不超过1:8,室外不超过1:10,且需采取防滑措施。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长度不宜超过6米,坡度不宜大于1:5。对于阳台、外廊等临空处的防护栏杆,其高度和构造应符合特定标准,例如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24米及以上时不应低于1.10米。此外,栏杆应采用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规定的水平荷载。对于少年儿童活动场所,栏杆必须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楼梯扶手高度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设计领域,特别是公共建筑、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等。该文件为建筑设计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楼梯、台阶、坡道和栏杆的设计既安全又实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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