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1.19”中毒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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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吉林 石化 公司 化肥厂 1.19 中毒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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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1.19”中毒事故》讲解了2008年1月19日发生的一起合成气中毒事故,造成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两名员工死亡。事故发生在当日12时12分,化肥厂调度室接到合成氨车间值班长汇报,怀疑低压蒸汽管网中窜入了合成气,导致个别单元生产不正常。随后,化肥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用汽单位停止使用低压蒸汽,并判断装置内低压蒸汽发生器E2411发生内漏,开始组织将该换热器产生的低压蒸汽排向火炬。在处理过程中,水汽车间巡线工刘德成和林跃文于14时50分被发现中毒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显示,两人自11时40分离开水汽车间调度室后失去联系,直至14时40分左右被发现。直接原因是他们在换热站内长时间吸入CO,导致中毒死亡。调查表明,因低压蒸汽发生器E2411内漏,合成气串入全厂低压蒸汽管网,最终进入二空分区域采暖换热站,这是CO气体的来源及进入途径。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1.19”中毒事故》适用于化工行业特别是涉及蒸汽管网和合成气使用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确保蒸汽管网的安全性,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此外,企业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正确措施。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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