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甲醇分公司“2·20”重大事故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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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大庆 甲醇 分公司 20 重大事故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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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甲醇分公司“220”重大事故调查》讲解了2006年2月20日发生在大庆石油管理局化工集团甲醇分公司的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时,球罐公司的4名工作人员在合成氨装置火炬系统阻火器水封罐进行检修工作。项目经理余建奎、技术员赵鹏占和经理马福明相继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入存在高浓度氮气的罐内,导致氮气窒息昏迷并最终死亡。报告指出,这是一起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从球罐公司方面看,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未作有毒有害气体采样分析及未采取防护措施是主要原因。从甲醇公司角度分析,合成氨车间作为直接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识、对危险区域失控漏管,且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不严,导致外来施工人员进厂作业无人监管。从化建公司方面来看,其对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不够,对基层单位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
《大庆甲醇分公司“220”重大事故调查》适用于化工行业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企业,以及从事相关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的单位。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强调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处理高风险作业如有限空间作业时。该文档还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其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模板,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来说,此案例可以作为安全培训材料,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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