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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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矿山 矿长 安全技术 业务 资格 考核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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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考核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高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全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各种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职,并且实行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审查制度,要求矿长必须通过审查、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任职。办法还列举了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合理开采矿山资源、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配备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此外,对于矿长资格的基本条件也做了具体说明,涉及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详细描述了资格证书审批发证程序,从申报条件到培训考核再到证书发放进行了流程化规范。最后,强调了对现任矿长获取资格证书的时间限制、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以及对已取证矿长的年度验证复审机制。
《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各种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其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职。这些人员需要按照此办法的规定,接受安全技术业务资格的审查与考核,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从而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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