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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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井下 灭火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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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严格防火防灾措施。该制度明确了禁止带烟火入井,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的规定,确保井口区域的安全环境。文件指出井下巷道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后的机油应由专人领取并退回库房,避免可燃物积存带来风险。此外,井下明令禁止使用明火、明电照明及白炽灯泡等电器取暖设备,并且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以防火灾隐患。对于开采自然倾向煤层的工作面,要求浮煤必须清理干净,采空区不能用可燃性材料填充,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封闭。如果发现自燃发火征兆,需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遇到火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直接灭火或者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要确保通风良好,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重新启封时,也要遵循安全规程。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以及其他存在类似井下作业环境的企业单位。这些企业通常涉及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如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应当严格遵守此制度。特别是负责井下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更需要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几率,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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