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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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职业病 危害 防治 安全 条规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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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讲解了煤矿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必须遵循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该规定强调了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正常生产监测,禁止提供虚假数据。文件描述了应采用的防尘措施,如煤层注水、高压喷雾、湿式钻眼等,并严禁干打眼操作。针对高温热害矿井,必须安设机械降温设备,不允许超高温或高温超时作业。噪声源治理方面,需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防治手段,且不得使用不合格防噪护具。对于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定期监测,一旦发现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在信息透明度上,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确保信息真实公开。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必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从事禁忌作业或安排未体检人员从事井下工作。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适用于煤炭开采与洗选行业的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存在高粉尘、高温、高噪声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的作业场所。此规定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指导原则,确保他们在职业健康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提高整体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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