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安全管理规定.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油罐 安全管理 规定
- 资源描述:
-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第二条 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第三条 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第四条 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第五条 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第六条 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七条 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第八条 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 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 4 米;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 18 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 18 米;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 5 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 50 米以外。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