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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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人体 损伤 致残 程度 分级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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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讲解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的标准、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该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进行相关鉴定时有统一的依据。标准详细规定了损伤和残疾的定义,明确了鉴定原则,包括以损伤治疗后果或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效果稳定后进行。对于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的情况,应分析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并据此确定因果关系。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标准还提供了具体的致残程度分级,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颈部及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等各类损伤的具体表现和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特别是在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认定等领域。该标准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高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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