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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监总管四〔2011〕5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doc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19395
  • 上传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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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总管四20115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总管 2011 56 国家安全 监管 总局 关于 印发 氧化铝 电解铝 熔铸 碳素
    资源描述: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5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下同)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以下简 称 通知 ) 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 制定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电解铝(含熔 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氧化铝、电解铝企业要把安全 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 创建达标活动。 各地区、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6446385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 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考评说明 1.本标准所指的氧化铝企业包括联合企业中的氧化铝生产单元及独 立氧化铝生产企业,适用于氧化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 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氧化铝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的,可以参加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 13 项考评类目 (A 级元素) 、 46 项考评项目 (B 级元素) 和 194 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 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 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 ,在该类目内进 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 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 评定等级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安全绩效 3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 负伤率1;无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无新增职业病发生。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1,千人负伤率3; 无 5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 业病发病率1。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3, 无较大以上事故, 千人负伤率5;无 5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2。 4 氧化铝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考评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考评办法考评办法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一、 安全 生 产 目 标 1.1 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目标与指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3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 环节内容的,扣 1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 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 1 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 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且量化目标、 指 标。 5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 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 发的,视为没有,不得分;每有一个目标、指 标未量化扣 1 分。 1.2 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 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 考核办法。 5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 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 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 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4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每次扣 2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2 分。 5 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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