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17”起重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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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集团 成都 钢铁 有限责任公司 3.17 起重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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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17起重事故》讲解了2008年3月17日上午10:30分左右发生在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总厂电炉作业区的一起严重起重事故。浇铸丁班铸锭工彭树云在指挥9号行车吊运钢包到CD跨滑动水口安装坑安装钢包液压油缸过程中,因钢包翻包钩脱落压在其背部导致其死亡。该事故造成6000天的工作日损失和15万元的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显示,彭树云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在钢包未完全停稳的情况下进入限禁区内操作是主要原因;此外,班组、车间乃至总厂层面的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存在明显不足,对新设备采用时未能及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也没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针对此事故提出的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与操作规程,强化现场人员执行安全“确认制”和“互保制”,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涉及从基层班长到高层领导的多级处罚,通过罚款、撤职、警告等手段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17起重事故》适用于冶金行业内的企业,尤其是那些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起重机进行生产操作的企业。该文档不仅为类似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一个关于如何有效管理和监督日常生产活动中安全措施实施的重要案例研究,还为企业内部所有层级的员工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它强调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提醒各级管理人员要重视日常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并确保在引入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时能够同步配套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这有助于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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