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场馆能源消耗限额DB11T1268-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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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 场馆 能源消耗 限额 DB11T126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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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场馆能源消耗限额》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对于文化场馆电力、供暖用天然气和市政热力能源消耗的具体规定和技术要求。该文件详细描述了文化场馆单位建筑面积年度用电量、供暖用天然气及市政热力管理指标的定义与计算方法,明确了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的文化场馆应遵循的能耗限定值、准入值以及先进值。文中列出了演出类场馆(如剧场、音乐厅)和非演出类场馆(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在电力能耗上的具体限额,并对供暖用天然气和市政热力的能耗限额进行了量化说明。此外,《文化场馆能源消耗限额》还规定了统计范围,指出电力能耗量需涵盖文化活动区域和行政办公区域用电,但不包括夜景照明、喷泉景观等特殊用途用电;供暖能耗则仅限于建筑内部供暖部分。文件同时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公式用于确定电力能耗量,并强调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旨在推动文化场馆采取有效的节能手段,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文化场馆能源消耗限额》适用于北京市内的各类文化场馆,包括但不限于剧场、音乐厅、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等。这些场所作为城市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运营中涉及大量的电力消耗以及供暖所需的天然气或市政热力资源。通过制定明确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不仅有助于各文化场馆合理规划自身的能源使用情况,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还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整个文化产业中的普及。本标准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便于监督和管理文化场馆的能源消耗状况,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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