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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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上海市 食品安全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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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讲解了该市在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领域的管理规范和责任划分。条例旨在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并结合上海实际。条例描述了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条例强调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等原则,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同时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他们需依法从事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预防风险,诚信自律并对社会负责。政府方面,市、区两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基层政府的职责并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承担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等多项职责,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监督考评等工作。各部门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业部门等分别承担相应监管任务,其他相关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维护食品安全。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评议考核机制,以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制造商。该条例同样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者、贮存和运输服务商、市场销售者以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适用于所有涉及食品链各个环节的企业和个人,从源头种植养殖到终端消费的全链条参与者都需遵守此条例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它为这些主体提供了具体的法规遵循,以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管理和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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