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JTT451-2017.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JTT451-2017 港口 码头 水上 污染 事故 应急 防备 能力 要求 JTT451 2017
- 资源简介:
-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讲解了为应对港口码头区域可能发生的水上污染事故,所必须具备的应急防备能力和措施。该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港口与码头,设定了详细的应急资源配备规范,包括应急设备、物资储备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应急设备而言,涵盖了围油栏、吸油毡、消油剂等必要器材的数量和性能指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污染源扩散。同时强调了对危险品泄漏、溢油等典型污染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明确从预警机制建立、响应程序设定到后期处置恢复全过程的操作流程。此外,还规定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重要性,通过模拟实战来检验和完善预案的有效性,并提升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能。整个文件围绕提高港口码头应对水上污染事故的能力展开,旨在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货物装卸、储存及运输服务的港口和码头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或经营性质如何,只要涉及水上作业活动,均需依据此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沿海、内河港口,以及专门处理石油化工产品、矿石煤炭等大宗散货的专用码头。这些单位应当按照文件中的指导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配置充足的应急资源,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在面对突发水上污染事件时能够做出快速且有效的反应。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