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318-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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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 自动 体外 建设 管理 规范 DB4403T3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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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318-2023》讲解了深圳市辖区内公共场所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建设和管理规范,主要涵盖了AED的配置总则、公共场所分类方式、配置密度与选址原则、安置方式以及设备及辅助设施的技术要求。文件指出AED应设置在人流密集、显眼、方便获取且不干扰安全疏散的位置,对不同类别的场所设定了明确的配置密度标准:一类公共场所的AED应在3到5分钟直线步行范围内获取,服务半径为300米以内;二类场所在3到10分钟范围内获取,服务半径不超过600米;三类场所则依据需求配置适当密度的设备。此外,《规范》强调了公共场所AED应向社会开放、无偿供公众紧急情况下使用,并明确了设备应具备中文语音提示和定位功能、安置柜或箱体的结构标准及安装位置建议。
《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318-2023》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交通系统管理部门、社区健康管理单位、大型公共活动场馆经营方以及各级政府相关监管机关等,特别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规划建设单位、公共场所运营管理者、医疗应急装备提供商等相关领域人员,也适合作为各类公共场所如医院、地铁站、体育馆、学校和养老院等部门开展急救设备配置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提高心源性猝死患者的现场抢救成功率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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