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服务话务规范DB1405T086-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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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 服务 话务 规范 DB1405T08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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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话务规范》讲解了政务服务话务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职责与能力要求。文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公开服务信息和电话,同时建立健全话务机制。对人员提出了政策熟悉度、服务语言、态度控制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在电话处理流程上,规定接听应在15秒内响应,确保接通率达到95%以上;漏接来电需及时回拨,并在接听过程中耐心倾听、礼貌沟通,避免情绪冲突。文件对办理流程做了具体分类:直接办理应即行答复,无法解答的需转交对应部门,必要时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多个部门协调办理,并规定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记录。文件强调了回访机制,应抽查处理结果,通过满意度回访持续优化服务,如咨询对象不满则应由责任单位重办。在电话管理方面提出各单位应保障电话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号码变更做好报备和更新。最后,在质量改进上提出根据标准化的评价方式制定改善计划,提升整体服务水准,包括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办事效率。
《政务服务话务规范》适用于晋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级政府服务管理和业务执行部门,特别是在涉及政务服务电话热线服务的企业和组织。标准尤其适用于政务服务热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点,也适用于需要通过电话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引以及处理建议、举报、投诉的行政机构与工作人员。文件为政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工作指导和技术参考,适用于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及电话沟通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和培训。标准有助于规范政府热线服务行为、保障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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