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规范DB4104T145-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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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 特殊 困难 老年人 探访 关爱 服务 规范 DB4104T14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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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规范》讲解了适用于平顶山市域内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的标准和操作要求。规范明确了术语和定义,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了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独居、空巢、低保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涵盖入户、电话、远程监测等形式。标准详细说明了服务组织的基本要求,强调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质量、卫生防护、信息管理、安全制度等方面的职责。服务组织需配备具备相应素质的服务人员,人员需接受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培训,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该文件明确了服务对象范围,规定了探访内容应包括老年人健康、生活经济、赡养、居住环境以及服务需求等方面的状况评估。关爱内容涵盖健康监测、生活安全隐患提醒、服务转介及政策支持对接等。资源链接部分提出对家庭环境隐患进行识别,并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匹配相应的照护服务与健康支持,保障居家养老安全。文件规范了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对象评估、计划制定、服务协议签订、实施和回访。流程包括根据老年人能力和服务需求科学制定服务计划、与老年人或家属签订详细服务协议、服务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及回访改进等。最后,提出通过服务回访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并优化关爱服务的实施机制。 《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规范》适用于从事老年人关爱服务的社区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下属服务机构及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尤其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养老机构及专业服务公司。该标准同样为居家照护老年人的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标准化指导,在平顶山市内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高龄或残障老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具有实践参考价值。此外,它可为政策实施与监督提供基础标准支持,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及保障养老服务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同时为未来扩展其他特殊老年群体的关怀服务提供了规范化借鉴。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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