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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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生产 安全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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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讲解了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旨在确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规定中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求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隐患自查、自改并定期上报隐患情况。根据本规定,隐患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类,前者指易解决的小型隐患;后者涉及需要大规模整改,且可能受外部条件限制难以自行解决的大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综合管理与监督职责,通过“互联网+”建设加强信息化治理手段。公众有权举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并得到相应奖励和支持,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 文中描述了多项关于如何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细节,例如确立排查频次、内容范围,以及制定重大隐患的具体整改措施。还强调了资金保障的重要性,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撑排查与整治工作。为增强内部执行力,《规定》也建立了激励机制来表彰积极报告和解决问题的行为。同时,若发现重大问题而相关负责人未能及时响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越级上报给监管部门。对于外包或租赁的情况,则要求签订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包括检查监督机制以确保合规性。此外,《规定》还提到必须按时对隐患状况做出总结和数据报告,特别是涉及到大隐患时需额外递交纸质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适用于各个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这些单位不仅限于制造业和建筑等行业,还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多种商业形态。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中小微民营企业都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此规定的指导原则。本规定的实施尤其关注那些潜在风险较高领域的企业,如化工、煤矿等,在强化这些单位自我监督机制的同时,也提高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它也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它们负有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活动的责任,并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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