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治水十个严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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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治水 十个 严禁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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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十个严禁》讲解了集团公司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而制定的“十个严禁”规定,旨在杜绝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不安全行为。该规定明确指出了十种情形下严禁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和审批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对地表河流沟谷裂缝和塌陷情况进行调查治理,未对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井口采取有效措施;在采掘区域未使用物探手段查明水害情况;未实施“三专”管理以保证水害探测的有效性;未严格执行井下超前物探加钻探综合探测与“探掘分离”制度;回采前未查清水害隐患;探放水施工未按设计要求执行或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受承压水威胁矿井未通过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论证带压开采可行性;存在透水征兆且水害威胁未解除,排水系统能力不符合要求;存在“超层越界”或在防隔水煤柱中从事采掘活动。
《防治水十个严禁》适用于煤炭行业内的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从事采掘作业的企业。该文件为煤矿企业在日常生产和建设活动中提供了明确的安全指引,强调了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了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通过对这些规定的严格遵守,可以有效预防因水害引发的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同时有助于提升整个煤炭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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