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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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扬州市 特别 重大事故 应急 救援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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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扬州市针对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该预案明确了特别重大事故的定义,包括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案重点涵盖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矿山、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等领域。预案还详细描述了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职责,以及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指挥部的具体分工。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其职责包括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救援、调整预案、调用资源、疏散人员、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此外,预案还规定了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措施,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并得到有效处理。
《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扬州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涉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矿山、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急性中毒等高风险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熟悉并遵守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以提高应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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