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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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山西 左云 煤矿 5.18 特别 重大 透水 事故 基本情况 处理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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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讲解了2006年5月18日发生在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该事故导致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312万元。事故发生后,承包人李付元和相关领导干部蓄意瞒报井下被困人数、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并抽逃资金。矿井属于张家场乡的乡办集体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煤矿在多条巷道出现明显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违法生产,最终因放炮震裂松动、水压浸泡及矿山压力变化破坏了安全煤柱。主要原因是新井煤矿违法违规开采,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安全管理混乱,使用非防爆设备,提供虚假材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新井煤矿的监管不力,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甚至收受贿赂。地方党委和政府未履行职责,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煤矿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3534.25万元,并依法关闭新井煤矿;吊销相关评价公司的资质证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适用于煤炭行业的各类企业和监管部门。对于煤矿企业而言,本文提供了深刻的安全管理教训,强调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止类似悲剧重演。对于监管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本文指出了监管不力和失察的问题,提醒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此外,本文也适用于从事煤矿安全评估和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警示其必须保持专业性和诚信,避免参与或协助企业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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