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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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爆炸 材料 丢失 处理 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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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讲解了井下及地面拾到或发现雷管后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该文件明确了当井下拾到雷管时应交与瓦检员,而地面捡到则交与通风队,并由通风队开具证明给上交者报通风管理部按规定进行奖励;若丢失雷管,则对放炮员及施工单位有相应罚款规定,使用单位、放炮员、班组长等不同情况下的罚款金额详细列出,如井下发现丢失雷管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发,验身时查出对放炮员罚款300元/发等。对于雷管票签字不符合要求、发出没打号雷管进入工作面、雷管编号不符、雷管不入箱或雷管箱锁不起作用、私自掐雷管脚线等违规行为也制定了具体的罚款标准。此外,文件强调发出雷管不交而转交或卖与他人将按偷盗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确保制度落实,通风管理部每月会不定时组织检查。
《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雷管使用的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那些在井下作业且频繁使用雷管进行爆破作业的企业。它为所有参与雷管领取、使用、保管和监督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包括放炮员、库管员、班组长、区队长等岗位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通风队、通风管理部等部门,确保在发生雷管丢失事件时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措施并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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