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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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重大 危险源 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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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讲解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该标准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军事设施、采掘业以及危险物质的运输。文中引用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作为标准的一部分。标准中定义了多个关键术语,包括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和贮存区。危险物质是指由于其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物质。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是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是指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重大危险源则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贮存区则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类型。具体辨识方法涉及多种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临界量,如爆炸性物质和易燃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特别是化工、石化、医药、冶金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需要根据标准中的定义和方法,对自身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的危险物质进行辨识,确保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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