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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010年1月8日交通碾压伤害事故_1.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59946
  • 上传时间:2022-07-26
  • 格式:DOCX
  •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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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交通 碾压 伤害事故 _1
    资源描述:
    2010 年 1 月 8 日交通碾压伤害事故一、事故经过:2010 年 1 月 8 日 7:36 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 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 7:40 分拨打 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 汇报,刘总于 7:46 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 7:38 分左右到达现场,7 点 54 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二、事故调查: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3、在事发前,约 7:36 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 40 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三、事故原因: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故主要原因。2、司机疲劳驾驶,无视公司对外交通管制规定和执法人员警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拘无束野蛮驾驶。3、员工对公司内部交通状况过于乐观,交通风险分析意识薄弱。4、对外来司机的超速行为无有效的监管机制,处罚机制不够完善和健全,处罚终端不能由服务商落实到司机个人,从而惯养出外来司机有章不循,有恃无恐的行车态度。四、防范措施:1、公司全员交通警示教育,要求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在行车、走路时注意避让车辆。此事故案例已要求在 24 小时内教育到全体员工,由安环部负责跟踪落实教育情况。2、所有路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和凸面镜, (已报计划)在所有易发事故的交通岔路口设置“转弯限速 5 公里”的警示牌,并由专人进行负责岔路口的车速抽查。此项由保卫部落实。3、合理规划公司交通主干道,在现有的条件下试行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所有交通道路口绘制斑马线。此项由保卫部于本月 12 日前完成。4、保卫部做好对外来司机厂内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的源头告知,以杜绝以罚代管的被动局面。五、善后处理:1、保卫部已通知采购部,冻结肇事方 100 万元的货款。同时通知货主预付五万元救治费。 (未到位)2、此交通事故已移交给利国交警进行处理,后续处理由保卫部和安环部配合交警队,并提供相应支持。3、伤者厉业忠已无生命危险,现在徐州仁慈医院进行手术,右腿是否截肢尚未确定。泡花碱厂生产厂长王义负责安排善后护理和伤者住院费用垫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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