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渡槽安全鉴定规程DB44DB44T2041-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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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槽 安全 鉴定 规程 DB44DB44T204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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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槽安全鉴定规程》讲解了广东省已建渡槽进行安全鉴定的程序、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该规程明确了首次安全鉴定应在建成运行后的10年内进行,之后应每10至15年进行全面鉴定;如遇强烈地震、台风或工程事故发生,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流程包括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安全类别的评定等环节,并对不同类型的渡槽如梁式、拱式、桁架式及斜拉式等做出了详细的分类描述和要求。此外,《规程》还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的任务分工,比如管理单位应提交安全鉴定申请、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而检测单位需承担现场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规程同时列举了大量的国家与行业技术规范作为依据,保障渡槽结构与机电系统的安全性。
《渡槽安全鉴定规程》适用于水利工程管理领域的技术人员、工程维护人员、安全评估师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在涉及灌排输水设施运行及安全评价的部门中尤为重要。它特别针对渡槽工程设计单位、水利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涉水设施运维任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标准适用于已建一至三级渡槽的安全评估,也可参照执行于四、五级设施。本标准为从事渡槽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督的专业人士提供了系统化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支撑,是实现长期安全使用目标的关键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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