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监总管四〔2010〕172号轧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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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管四〔2010〕172号轧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的通知》讲解了为进一步加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度,依据国务院相关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法。文件描述了对钢铁联合企业中的轧钢单元以及独立轧钢生产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前提下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要求,并明确了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87条考评内容,规定总分值为600分,最终得分需根据公式换算成百分制后决定安全等级的一系列评估细则。文件中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以此为依托监督审核相关企业,将安全生产与贯彻落实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且对于不同级别制定了对应的达标条件和安全绩效要求,如一级要求90分以上并且年内没有发生任何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对于具体的考评办法也详细说明,例如应建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多个方面管理制度,并对各个部门设定具体可行的目标分解,还强调所有记录保存的重要性,确保可以随时追溯审查过程。
《安监总管四〔2010〕172号轧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的通知》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中央企业,特别聚焦于轧钢企业(既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的轧钢单元,也涵盖独立轧钢生产企业)。这份文档为企业内部管理层、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第三方评审机构提供指导性信息,旨在让它们能够清楚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推动企业在实际生产和管理操作上不断向着更安全的方向发展,减少乃至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维护员工的人身健康权益和社会经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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