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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0-2024.pdf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23104
  • 上传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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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0-2024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 微生物学 检验 水产品 及其 制品 采样 处理 GB 4789.20 2024
    资源描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4 7 8 9.2 02 0 2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 0 2 4-0 2-0 8发布2 0 2 4-0 8-0 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发 布前 言 本标准代替G B/T4 7 8 9.2 02 0 0 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本标准与G B/T4 7 8 9.2 02 0 0 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修改了范围;修改了设备和材料;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修改了采样;修改了检样的处理;修改了检验。G B4 7 8 9.2 02 0 2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2 设备和材料2.1 采样工具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洗和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采样钻、剪刀、镊子等。2.2 样品容器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洁、无菌、干燥。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检验前充分混匀。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2.3 其他用品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3 采样3.1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 B4 7 8 9.1的规定执行。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一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散装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采样过程应采用无菌操作,应根据产品的种类和检验目的确定适宜的采样方法和采样数量。除个别大型鱼类和海洋哺乳动物只能割取其局部作为样品,一般应采完整的个体,待检验时再按第4章要求在一定部位采取检样。3.2 预包装水产品及其制品3.2.1 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 0 0g的固态或半固态水产品及其制品,或小于或等于10 0 0m L的液态水产品及其制品,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3.2.2 独立包装大于10 0 0g的固态或半固态水产品及其制品,可采集独立包装,也可用无菌采样工具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一件样品;独立包装大于10 0 0m L的液态水产品及其制品,可采集独立包装,也可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达到均质后采集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一件样品。1G B4 7 8 9.2 02 0 2 43.3 散装水产品及其制品3.3.1 大型水产品无法采集个体时,应以无菌操作方式在不少于5个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一件食品样品。3.3.2 当对一批水产品进行质量判断时,应采集多个食品样品进行检验。3.3.3 不均匀/多种类混合水产制品,采样时应按照每种成分在初始产品中所占比例对所有成分采样。3.3.4 小型水产品应采集混合样。3.4 样品的储存和运输按照G B4 7 8 9.1的规定执行。4 检样的处理4.1 开启包装样品处理按G B4 7 8 9.1的规定执行,应考虑检验目的和样品特性,样品处理应具有代表性,应对多个独立包装和代表性部位进行取样,所有的样品处理过程应执行无菌操作。4.2 生鲜水产品及其制品4.2.1 鱼类4.2.1.1 以检验卫生指示菌为目的时,采取检样的部位为可食用部分。用无菌水将体表冲净(去鳞),再用7 5%酒精棉球擦净表面或切口,待干后用无菌剪刀剪取可食用部分2 5g放入含有2 2 5m L0.8 5%N a C l溶液(海产品宜使用3.5%4.0%N a C l溶液)中,均质1m i n 2m i n。4.2.1.2 以检验致病菌为目的时,采取检样的部位为腮腺、体表、肌肉、胃肠消化道。用无菌水将体表冲净,用无菌剪刀剪取腮腺、体表、肌肉、胃肠消化道等混合样2 5g放入相应的2 2 5m L增菌液中,均质1m i n 2m i n。4.2.1.3 小型鱼类和分割的鱼类,直接剪碎后称取2 5g样品放入含有2 2 5m L0.8 5%N a C l溶液(海产品宜使用3.5%4.0%N a C l溶液)或相应的2 2 5m L增菌液中,均质1m i n 2m i n。4.2.2 甲壳类4.2.2.1 虾类4.2.2.1.1 以检验卫生指示菌为目的时,采取检样的部位为腹节内的肌肉。将虾体在无菌水下冲净,摘去头胸节,用灭菌剪子剪除腹节与头胸节连接处的肌肉,然后挤出腹节内的肌肉,称取2 5g放入含有2 2 5m L0.8 5%N a C l溶液(海产品宜使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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