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居区“06.1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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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居 06.13 物体 打击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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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06.1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安居区国贸春天3期12号楼工地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详细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划分。该事故中,管理人员李华因高空坠落的脚手架钢管击中头部而死亡。直接原因是李华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导致安全帽未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间接原因包括交叉作业时未安排管理人员现场监护、未交代作业时间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以及公司和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报告指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川大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此外,报告还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包括对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罚款,同时认为施工监理单位遂宁市广厦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现场管理人员、行业主管单位安居区住建局及属地管理单位凤凰街道办事处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安居区“06.1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具体来说,它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警示和指导,强调了安全管理措施的重要性,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合理安排交叉作业监护、确保作业前的安全交底等。对于监理单位,报告明确了其职责范围和免责条件,有助于规范监理工作。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可以从中了解自身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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