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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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福州市 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 挂牌 督办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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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讲解了福州市在交通运输领域内关于重大和一般事故隐患的识别、报告以及监督整改的规定与执行流程。本文阐述了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构建公平正义的商业氛围,并根据地方政府安委会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法律制定而成。文中明确了什么是“隐患”,并且将隐患等级分类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后者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源,可能需要局部甚至全部停产进行整顿且耗时较长方能治理,也可能由于外因导致自身无法解决。该管理办法还描述了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能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区域进行逐层督办的具体做法,从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自省处理到县级运输管理部门协调处置,再到更高级别行政级别之间的配合解决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全面且严密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链条。
《福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适用于从事交通运营管理及相关领域的各级单位和个人。无论是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还是各类组织机构,所有涉及到交通运营环节并有可能出现安全漏洞的一线作业者、管理人员都应参照此规章行事。特别强调对于存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而言,其作为风险排查和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文中规定,定期自我检查,积极上报和整改所发现的问题,确保不忽视任何一个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点,以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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