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DB15T1473-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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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审批 事项 审查 细则 编写 规范 DB15T147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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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讲解了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基本要求、结构与要素设置、要素编写及格式编排等方面的详细规定。该标准明确了范围,并将适用内容聚焦于依申请4类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即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四类。同时指出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应用本文件的重要性,涵盖数据处理图、审批基础清单规范及其编码规则。在术语和定义方面,文件对“审查细则”“申请人”“即办件”等重要概念进行界定。对于基本要求方面,明确了审查细则由实施机关编写并覆盖所有相关流程,确保其科学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文档需具备纸质和电子形式并接受监督审查。针对结构与要素设置,列出具体要素类型,包括必选项与可选项目,涵盖了从封皮信息到具体服务对象等多个关键内容。此外,详细阐述要素编写规则以及封面、正文与附件的规范化制作要求。
《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适用于需要编写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特别是负责依申请4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的政府部门。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机构可作为参考执行。这些规定旨在帮助相关部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标准不仅服务于内蒙古地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业务受理单位,还能推广至其他希望实现审批规范化与便捷化的区域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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