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DB4401T18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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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卫生保健 评价 规范 DB4401T18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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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DB4401/T 182—2022》讲解了广州市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机构的全面卫生保健评估体系。该规范由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要起草,内容覆盖了卫生保健工作的多个方面,如场地与设施标准、环境卫生管理、个人卫生要求、保健室与卫生室设立条件、人员配置要求以及各项保健制度的具体实施等。同时,《规范》细化了两类核心指标:新办托育机构适用6项一级评价指标,包括硬件建设和基本管理制度;日常运营中则需对照涵盖环境清洁、人力资源及操作规程的多重二级项目,执行严格的自查与改进机制。 本文件特别设立了具体的评定流程与评分准则,并明确了各类托育机构在接受初次审批和常规督导期间应履行的相关程序与时间节点。它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提高申请、评审及其结果发布工作的效率。此外,《规范》详列了如何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及解决可能争议的操作细则,并构建有监督反馈循环用以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无论是对于首次开办单位进行资格审定还是现有托育组织日常监管,《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都提供了可依循且具约束力的指导框架,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婴幼儿安全。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DB4401/T 182—2022》适用于所有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管服务的广州市辖区内专业托育场所及相关从业人员。这不仅涉及直接开展照护活动的基础运营者(例如社会力量或企业开设的全日制幼儿园所),同时也可作为半日、计时以及其他短期看护服务模式参考施行的准则依据。该标准同样适合于参与卫生评估过程的专业组织、各级妇幼保障机构、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等相关方共同遵守使用。尤其当其面向那些需要定期检查整改状况或者正处于筹备期尚未取得许可的潜在运营方而言,这套详实系统的标准体系将有效辅助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管理模式并达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基本执业条件要求。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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