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DJG330424T77-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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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型 养老 机构 建设 服务 规范 DJG330424T7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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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讲解了普惠型养老机构在建设与服务方面的系统性要求。文件明确了机构在建设方面的场地、建筑设计、软装与配套设施等标准,规定机构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当地老年常住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合理配置。文件还对普惠型养老机构的经营提出规范,涵盖服务对象、价格机制及轮候制度。优先入住对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者、政府表彰对象、特殊人才及其父母等,收费标准依据老年人失能情况设定,并要求机构进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实现公开透明、动态调整。 《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描述了服务标准体系,要求机构根据DB33/T2476开展入院评估,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同时提供个性化、智慧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文件还鼓励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提供认知照护、适老化改造,以及开展智慧化养老服务,降低老年人使用难度。公益方面要求养老机构参与志愿者活动,支持社区薄弱养老机构发展,并接受相关部门对机构服务质量与满意度的评估,以90%为服务满意目标。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方式,不断推动服务改进和质量优化,从而实现住得起、住得好、住得放心的服务愿景。
《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适用于地方各级普惠型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单位,适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以及相关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营主体。此外,该文件还适用于地方民政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等监管和服务指导机构,也可供地方政府制定养老规划政策参考使用。对于涉及适老化改造设备的生产企业、医疗服务合作单位以及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构,《规范》提供了统一的服务和技术依据。适用于服务对象主要为除兜底性保障人群以外的失能失智高龄老人,有助于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均衡覆盖、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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