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南DB51T3316-2025.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资产 管理 服务指南 DB51T3316 2025
- 资源简介:
-
《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南DB51T3316-2025》讲解了碳资产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及人员资质、服务内容以及机构自我评价机制。《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南DB51T3316-2025》描述了碳资产的定义及其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的重要意义,明确碳资产主要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和碳信用两大类,并引用相关金融与环境标准对碳配额、CCER、碳交易、碳金融产品等关键术语进行了规范解释。该文件规定了碳资产管理服务适用于重点排放单位、自愿减排项目业主、金融投资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强调服务对象应合法持有或管理碳资产及相关资料。对于服务机构,《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南DB51T3316-2025》提出了具体准入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与风险防控体系等要求,并对服务人员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从业经验做出细化规定,尤其是核心管理人员需具备生态环境、能源或金融等相关领域知识与证书。在服务内容方面,文件系统梳理了五大类服务:碳排放权配额及履约管理、碳信用管理、碳交易管理、碳金融管理和能力建设服务,覆盖从配额测算、履约规划、项目开发到市场交易的全链条支持。此外,文件还设立了服务机构自我评价机制,并附有参考性的评价表,用于提升服务透明度与规范化水平。
《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南DB51T3316-2025》适用于从事或拟开展碳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环境交易所、碳咨询服务公司、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绿色金融企业等。该指南同时适用于纳入国家碳排放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如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帮助其选择合规、专业的碳资产服务机构以完成履约任务。此外,参与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的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开展碳资产投资的银行、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投资机构也可参照执行。政府部门、园区管委会及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依据本指南对辖区内碳资产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对于职业教育和培训组织而言,该文件为碳资产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能力框架和职业标准参考,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政策衔接价值。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