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pdf
《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讲解了盘锦河豚作为国家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链条技术规范,明确了其法定保护范围仅限于辽宁省盘锦市现辖行政区域,强调了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环境条件——年均日照2648小时、气温9.5℃、无霜期190天、降水量655.2毫米,以及符合GB 11607标准的渔业水质。《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描述了唯一适用品种为红鳍东方鲀(Takifugu rubripus),要求养殖周期不少于180天,并分别规定池塘养殖执行DB21/T 2825.7、工厂化养殖执行DB21/T 3835.1,加工过程须严格遵循GB/T 27624且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界定了感官、理化与安全三类核心质量指标:感官要求包括固有斑纹色泽、正常河豚气味、组织弹性及蒸煮后鲜味与肉质洁白度;理化指标涵盖规格(≥500g/尾)、蛋白质(≥18.0g/100g)、维生素B1(≥1.26μg/100g)、氨基酸(≥11.0g/100g)、脂肪(≤0.26g/100g)、不饱和脂肪酸占比(≥15.36%)及河豚毒素上限(≤2.2mg/kg);安全指标全面对接GB 2733,净含量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系统设定了检验方法、组批规则、抽样依据(GB/T 30891)、出厂与型式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并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标签(GB 7718)、包装(SC/T 3035)、储存运输(SC/T 3124、DB21/T 2371)作出强制性规范,形成覆盖产地环境、生物特性、生产操作、质量控制、合规标识的完整标准体系。
《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河豚DB21T4307-2025》适用于盘锦市辖区内从事红鳍东方鲀规模化养殖、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品牌运营的企业主体,包括取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资格的养殖基地、加工厂、食品生产企业和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单位;适用于为盘锦河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工作;适用于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宣贯、认证辅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中作为权威依据;同时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河豚特色水产品资源保护、品质形成机制、毒素风险控制等方向的研究参考。本标准亦为消费者识别正宗盘锦河豚、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定技术判据,对推动辽宁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保护具有明确的行业指导价值和实践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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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北镇葡萄DB21T4270-202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