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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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洛阳市 新安县 煤矿 12 特别 重大 透水 事故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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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分析》讲解了2005年12月2日23时40分发生在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的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该事故造成4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72.6万元。文章详细介绍了寺沟煤矿的基本情况,包括矿井的历史沿革、股东变更、矿井的地质和生产情况,以及矿井的开拓方式、通风系统和排水设施。事故发生前,寺沟煤矿曾多次易手,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05年11月,寺沟煤矿被列入资源整合矿井,但相关证照尚未变更完毕。事故发生在08采掘煤巷,该巷道非法进入了矿井边界保护煤柱,导致老空积水区的水迅速涌入井下。事故发生后,抢险指挥部迅速成立,但由于井下条件复杂,救援工作进展缓慢,最终确认7名矿工无生还可能,救援工作于12月25日终止。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寺沟煤矿在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进行水害分析和探放水工作,导致煤柱突然垮落,引发透水。
《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分析》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存在水害隐患的煤矿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该文档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安全管理的重要警示,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升煤矿行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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