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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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应急 管理局 行政 执法 投诉 举报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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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讲解了为监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该制度定义了“行政执法投诉”概念,指的是因执法活动违法或不正当,向监督部门申诉或举报的行为,并罗列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就六种具体情境提出举报的情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质疑、认为行政机关不当履行或超越职能导致不良后果、未被通知相关法律救济权利、行政法规文件侵害利益以及执法人员执法时存在程序不规范等情形。进一步明确了进行投诉或举报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属于可投诉范围且有明确的主体对象及相关证据,详细描述投诉举报途径涵盖书面及电话形式,并着重强调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还指出必须认真完整记录投诉人的全部信息,保证工作人员态度礼貌诚恳地接待访客,对于收到的每一项投诉要详细登记并由有关负责人核实资料的完备性;最后要求信件来访应登记且尽快交至有关部门领导,此制度自公布便开始实施。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适用于各个可能遭受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活动中不公平待遇的主体,特别是关注于城市内企业与个人面对安监领域执法争议时如何寻求有效的法律维权渠道。它广泛覆盖各行各业,尤其有助于保障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单位、矿山企业及其他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权利;也确保普通市民了解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在认为自身受到政府监管部门不当对待时能够按照清晰明了的方法维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城市安全管理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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