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奥鹏市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2”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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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市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12 起重 伤害 一般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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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鹏市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2”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在桓仁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工程中,由于挖掘机吊装操作失误引发的严重后果。该报告详述了一起发生在2020年11月12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导致一名临时工不幸身亡的起重机伤事故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多个部门组建的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查阅资料,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于错误的钢丝绳捆绑以及无资质司机不当的操作。这些因素直接导致水泥管吊起时发生倾斜,并因惯性迅速摆动压倒靠近沟壁的工人。事故调查组详细记录了事故救援经过,从听到有人呼喊到及时拨打120救护,最终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过程,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认定。此外,本报告还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预防建议,旨在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辽宁奥鹏市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2”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工程行业中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特别是涉及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操作的企业。对于类似项目如水利建设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的管理方,这份文件有助于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它提醒所有参与市政设施施工的相关人员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作业人员培训认证的重要性以及在执行吊运任务时确保设备使用的正确性和安全措施到位的要求。同时,本报告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一份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参考标准,促使更多施工单位能够从中学习避免同样的错误,从而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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