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要求DB31T1590-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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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淡水 养殖 池塘 质量 要求 DB31T159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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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要求》讲解了关于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的技术标准、监测要求和判定规则等内容。该文档明确规定了底泥中铜、锌、铅、镉、铬、汞、砷等重金属的限值,以及有机碳、总氮和总磷的最大允许浓度。此外,《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要求》指出池塘底泥中不应混入工业、农业及生活废弃物,并要求定期清除底泥淤积物,控制淤泥厚度不超过20厘米,以维持池塘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养殖水质安全。文档还提供了多种测定底泥污染物的标准化分析方法,例如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涉及的测定技术来源广泛,涵盖国家和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同时,针对底泥采样的区域布设、采样方法、样品保存和制备等细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障样本的代表性和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最后,依据所检测的各项指标,《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要求》提出了单向判定原则,只要有一项超出限定标准即认定为底泥质量不合格,体现出其严格的生态安全管控理念。
《淡水养殖池塘底泥质量要求》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开展淡水养殖的所有池塘,为相关企业、技术推广部门、环境保护单位及监管机构提供了底泥质量管理依据。本文件对于从事水产养殖的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应用于养殖水质管理、生态评估、环境治理等领域;同时,亦适用于水产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站进行池塘底泥污染监测及相关研究工作。该文档也适合参与农业废弃物处理、渔业环境保护的从业人员参照使用,为确保池塘水质与底栖生态系统稳定提供技术支持。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该文件也为淡水养殖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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