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薯副产物综合利用导则NYT4514-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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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木薯 副产物 综合利用 NYT45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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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薯副产物综合利用导则NYT4514-2025》讲解了木薯在种植、采收及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副产物——包括木薯叶、嫩梢、茎秆、皮、淀粉渣和酒精渣等——如何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资源化的综合高效利用。《木薯副产物综合利用导则NYT4514-2025》描述了从术语定义到具体技术路径的完整体系,涵盖直接利用、饲料化、基质化、肥料化、能源化以及深加工等多种利用方式。文件系统性地提出了不同利用方式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与质量要求,并明确了在储存、运输及信息记录等管理环节中的规范措施,确保资源转化全过程的可追溯与安全性。在饲料化方面,强调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手段改善木薯副产物的适口性和消化率,符合GB/T和NY/T系列饲料标准;在基质化方面,明确以木薯茎秆、渣类作为食用菌栽培、蔬菜育苗等基质原料的技术条件;在肥料化与能源化方面,分别引用有机肥、微生物菌剂、沼气工程及生物质燃料等相关标准,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同时,《木薯副产物综合利用导则NYT4514-2025》突出了绿色低碳与因地制宜原则,要求综合利用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规,防止二次污染,优先支持种养结合模式下的本地化、低能耗、高效益利用路径。
《木薯副产物综合利用导则NYT4514-2025》适用于从事木薯种植、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源开发、畜牧饲料生产、有机肥制造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科研机构。该标准特别适用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开展木薯产业链延伸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涵盖从田间管理到加工副产物处理的全过程作业人员。同时,适用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及从事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此外,涉及生物质燃料成型、沼气工程设计、食用菌基质配制、植物活性成分提取等领域的企业和研究单位也可依据本导则进行技术优化与项目合规性评估,对推动木薯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副产物附加值具有广泛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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