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实施《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pdf
《2025年10月实施《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讲解了针对通用航空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了该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责任边界与运行要求。《2025年10月实施《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描述了跳伞飞行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两类主要运营模式——“包机跳伞”和“非包机跳伞”的区分标准。前者指通用航空企业通过与代理企业合作,由代理方负责面向消费者组织销售和服务;后者则为通航企业自行承担全流程经营活动,并直接与消费者建立合同关系。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及安全运行保障的要求。《2025年10月实施《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通航企业在经营资质、航空器适航性、人员劳动合同签署、保险购买、安保方案制定等方面的基本条件,特别强调非包机跳伞还需具备俱乐部章程、配备专业体育指导人员及相关设备设施。场地运行须签订保障协议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能联动地方政府及医疗救援力量。服务过程中必须开展乘客培训,明示健康禁忌、禁带物品清单并实施安全检查,同时记录跳伞人员身份信息至少保存90日。在合同规范方面,对两类情形分别提出信息披露义务,明确需载明企业信息、服务内容、风险提示、解约条款、投诉渠道等内容。价格行为受《价格法》和反垄断法规约束,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或误导消费者。监督检查由民航局及地区管理局负责,企业应配合行政检查并承担法律责任,违规者将依法被查处。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民用航空跳伞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制度支撑。
《2025年10月实施《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从事通用航空跳伞飞行服务的各类企业及其相关运营单位,包括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航空公司、跳伞俱乐部、飞行服务运营商及第三方代理机构。该文件对计划开展高空跳伞业务的通航企业具有强制指导意义,尤其适用于以商业为目的组织游客体验跳伞的市场主体。同时,也适用于参与跳伞服务链条中的场地运营方、市场营销推广平台、在线旅游服务商及中介代理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如民航地区管理局、地方交通运输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实施监督执法。此外,体育行业从事极限运动管理和指导的专业机构、应急救援协调单位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可参考此规范进行协同管理。由于文件强调安全责任落实、合同透明化与消费者知情权保障,因此对广大参与高空跳伞体验活动的公众亦具保护作用,尤其适用于旅游景区、航空运动基地、低空旅游示范区等涉及高风险航空休闲项目的区域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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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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