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州市永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3·23”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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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霸州市 起重 设备 有限公司 23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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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永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323”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3年3月23日9时许发生的一起触电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该事故发生在霸州市永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建三层办公楼拆除外墙北侧脚手架时,受雇人员赵双华不慎将6米长的铁管触碰到临近4米的高压线,导致触电并从7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直到3月25日由公安局报告安全监管局,随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包括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多个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通过询问、取证和查阅资料,认定了事故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间接原因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和未制定施工方案等。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给予法人代表高永强和建筑队承包负责人李运生行政处罚,并对永强公司处以罚款。报告还强调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风险辨识机制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霸州市永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323”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类从事起重设备制造、销售、维修以及钢结构产品安装改造的企业,特别是涉及高空作业、脚手架拆除等高危工序的企业。同时,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如安监局、建设局、供电局等,帮助他们了解如何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此外,本报告对所有需要进行外包工程的企业具有指导意义,提醒其加强对承包方资质审核和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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