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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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方面 处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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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掘方面处罚规定》讲解了针对巷道施工过程中各类违规操作的处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文件描述了对贯通巷道透口前未加固或不按措施执行的行为进行处罚,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50元,单位罚款100元,造成事故将从严处理。对于锚杆托盘不贴顶、未压住钢带梁的情况,每根罚责任者20元;锚杆外露长度不符合标准以及锚固力不足的,每根罚责任者50元,并对单位处以100元罚款。当顶帮锚杆超出作业规程规定而不及时打设时,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50元。对于锚喷巷道,若喷浆厚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同样对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50元;在喷浆过程中未对电缆、管路及设备进行保护,以及出现“赤脚”、“穿裙”现象,或者喷浆后有露网、露锚杆情况的,跟班队长、班长和责任者均需承担50元罚款。此外,锚索施工中如果间排距、外露长度、角度或预紧力不符合措施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中从事巷道开挖与支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跟班队长、班长、班组长及具体的操作者。此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具体的违规行为及其对应的经济处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巷道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技术标准,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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