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讲解了应急管理部为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内消除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涉及违法行为而开发的工贸专项执法模块。该通知提到,这一模块已在江西南昌、四川成都、贵州贵阳、陕西铜川、宁夏银川开展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如企业应录尽录、全部线上执法等。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根据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设计,包括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有限空间4项。它涵盖四个主要功能:我的工作台、统计查询、执法资源库和系统维护配置。这些功能旨在实现从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到问题隐患整改复查等全流程管理,提供数据统计分析与实时展示,以及法律法规查询下载等功能。此外,该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是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业务融合,确保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录入率100%,并从根本上消除违法行为。同时,还详细列出了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及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具体而言,适用于那些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系统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对于正在使用或即将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省份,本通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和技术支持信息,有助于确保各地能够顺利推广和应用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从而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