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5
1

类型太平路8号“1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16538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3.94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平路 11.18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太平路 8 号“1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27 分左右,在海淀区太平路 8 号北京十一实验中学(太平路校区)院内发生一起燃气泄漏事故。北京佳坤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坤基业公司)使用挖掘机开挖污水管沟时,造成 DN150 中压燃气管道破坏,影响雪莲假日酒店用气,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了燃气抢修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该事故发生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委、区教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同时还邀请区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北京十一实验中学(太平路校区)改造工程项目由区教委和北京十一实验中学共同通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设计、勘察、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相关专业工程及材料暂估价的招标代理人。2017 年 10 月 23 日,经招投标,确定该项目土方工程中标单位为佳坤基业公司。事故发生时,双方尚未签订承包合同;2017 年 11 月 15 日,经招投标,确定该项目管理公司中标单位为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源公司),负责为该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事故发生时,双方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二)事故单位情况佳坤基业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廖华容,住所在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龙湾屯村庙台西街 1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3051382280N。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普通货运等。2017 年 4 月 12 日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编号:D311137437。2017 年9 月 6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17013609-02。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2017 年 11 月 16 日,佳坤基业公司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污水管道在重载土方运输车辆的碾压下发生破裂。2017 年 11月 18 日上午,佳坤基业公司在未向项目管理公司中建源公司和北京十一实验中学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污水管线修复工作。9 时 15 日左右,佳坤基业公司使用挖掘机开挖污水管沟时,不慎将地下 DN150 中压燃气管道打破,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燃气抢修电话。燃气公司到达现场后于当日 16 时 25 分抢修完毕。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2 万元。经查,事故发生时,北京十一实验中学与中建源公司正在进行现场交接,双方对佳坤基业公司 11 月 18 日的污水管线修复作业并不知情。佳坤基业公司在修复作业前未与燃气公司对接,未制定燃气保护方案。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查明了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一)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佳坤基业公司在开挖污水管道施工作业前,未与燃气集团对接,未与燃气集团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违规使用挖掘机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内冒险作业,导致燃气管线破,造成事故。(二)事故的性质(二)事故的性质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内,使用机械设备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5.1.4规定:“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煤气管道 1m 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佳坤基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在开挖中水管道抢修作业坑施工前,未与燃气集团共同制定燃气设施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太平路8号“1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16538.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