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5101T211-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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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5101T211-2025 公共场所 双语 标识 英文 规范 部分 通则 DB5101T2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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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讲解了成都市公共场所中英双语标识的术语、定义、原则及具体方法要求,文件详细阐述了如何按照合法、规范和文明的标准实施英文译写。该规范涵盖了标识的基本要素分类、专名与通名的区别、功能性和服务性语言使用等重点内容,并明确了译写过程中的法律基础与适用惯例。此外,《标题》描述了适用于各类场所机构名称及其相关信息服务的翻译规则,尤其强调在公共服务信息领域的警示说明提示等内容的具体翻译实例。这些规范为确保译文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奠定了良好实践基础。文档同时提供了附录中的示例说明,例如针对不同类别的设施和服务信息如功能设施、警告限令或说明指示进行详细的案例展示。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需要提供双语标识的公共空间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机场、车站等交通设施、酒店及旅游景点等服务业场所以及学校和医疗机构。这一标准同样可以作为党机关与行政机构开展涉外活动或交流时英文标识编写的依据。对于从事翻译工作或者负责设计和管理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专业人员而言,这份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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