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8部分:餐饮住宿DB11T334.8-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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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8部分:餐饮住宿DB11T334.8-2021 公共场所 中文 标识 英文 规范 部分 餐饮 住宿 DB11T33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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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8部分:餐饮住宿》讲解了北京市公共场所中餐饮和住宿行业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业场所名称及服务信息、餐饮业从业人员名称、中餐和西餐菜肴名称以及住宿业场所名称及服务信息、住宿业部门名称和从业人员名称的英文翻译规范。文件指出,当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GB/T 10001.1中有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优先使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提供英文译写。此外,文件明确了餐饮住宿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采用英文译写时,英文单词大小写的规则需符合DB11/T 334的规定,汉语拼音标注则需遵循GB/T 16159的规定。同时,对于具体的场所名称如酒家、酒楼等仅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机构统一译作Restaurant;而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地方则译为Hotel。附录A和B提供了餐饮业与住宿业相关词汇的具体英文译法示例,包括场所名称和服务信息等,旨在为实际应用提供指导。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8部分:餐饮住宿》适用于北京市内所有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的公共场所。无论是大型连锁酒店还是小型家庭旅馆,不论是高档餐厅还是街边小吃店,只要是在北京地区运营并且面向公众开放的餐饮住宿类场所,都应当依据此标准进行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工作。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国际友人在北京期间的生活便利性,也体现了城市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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