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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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畜禽 养殖业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DB44613 2024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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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详细规定了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控制要求。该标准不仅更新了适用范围,不再按照养殖规模区分排放控制标准,还修改并新增了一系列术语与定义,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等关键概念。针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补充了多项具体控制项目,如总氮、总铜和总锌,并对已有的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等多项指标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调整,引入了更科学的评价方式。此外,《标准》强化了固体废物及恶臭污染物的处理要求,明确了各类情形下应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针对监测和监督环节,《标准》也设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包括达标判定流程以及详细的检测方法规范。文件替代此前发布的DB44/613—2009版本,在结构上更加完善,内容更为严谨、全面。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适用于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涵盖了生猪年出栏、肉鸡肉鸭年出栏等多个养殖种类,适用于从项目建设环评到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多个管理环节。该文档可为新建、扩建、改建的养殖场提供合规排放的具体参照,也能帮助监管部门对现有养殖场进行科学执法监督,尤其适于生态环境厅及农业部门相关监管人员、行业研究人员,同时还为养殖户和环保服务公司制定操作规程提供重要支持。此标准也为后续畜禽粪便还田及土地承载力测算提供技术参考依据,具有显著的实际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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